《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唐代-15

贡献者:小豆豆子 类别:简体中文 时间:2023-05-20 14:17:49 收藏数:12 评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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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两税制”,开始在唐德宗建中元年,为当时掌理财务大臣杨炎所策划。自此
以来,直到今天,中国田赋,大体上,还是沿袭这制度。因其一年分夏秋两次收税,
故称“两税”。此制与租庸调制不同,最显著者,据唐时人说法,两税制是“户无主客
,以见居为簿”的。这是说你从江苏搬到湖北,也如湖北人一般,不分你是主是客,只
要今天住在这地方,就加入这地方的户口册。如是则人口流徙,较为自由了。又说“人
无丁中,以贫富为差”。这是说你有多少田,政府便向你收多少租。如是则义务劳役等
种种负担,也获解放了。这不能不说是此制之好处。然而政府不再授田,民间自由兼并
,所以两税制一行,便把中国古代传统的井田、王田、均田、租庸调,这一贯的平均地
权、还受田亩的作法打破。这样一解放,直到清代,都是容许田亩自由买卖,自由兼并
。这一制度和古制相较,也有它的毛病。据当时一般意见说,租庸调制三个项目分得很
清楚,现在归并在一起,虽说手续简单,但日久相沿,把原来化繁就简的来历忘了;遇
到政府要用钱,要用劳役,又不免要增加新项目。而这些新项目,本来早就有的,只已
并在两税中征收了;现在再把此项目加入,岂不等于加倍征收!这是税收项目不分明之
弊。而更重要的,则在此一制度规定租额的一面。中国历史上的田赋制度,直到井田制
到租庸调制,全国各地租额,由政府规定,向来是一律平均的。如汉制规定三十税一,
唐制则相当于四十而税一。这在全国各地,一律平等,无不皆然。但两税制便把这一
传统,即全国各地甜租照同义规定数额征收的那一项精神,废弃了。再旧制,先规定了
田租定额,然后政府照额征收,再把此项收来的田租作为政府每年开支的财政来源;这
可说是一种“量入为出”的制度。但两税制之规定田租额,则像是“量出为入”的。因
当时杨炎定制,乃依照其定制的前一年,即唐代宗之大历十四年的田租收入为标准而规
定以后各地的征收额的。如是一来,在政府的征收手续上,是简单省事得多了,可以避
免每年调查统计垦田数和户口册等种种的麻烦;但相因而起的弊病却大了。因为如此一
来,就变成了一种硬性规定,随地摊派,而不再有全国一致的租额和税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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