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唐代-7

贡献者:小豆豆子 类别:简体中文 时间:2023-05-18 15:18:36 收藏数:10 评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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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讲的唐代中央政府,现在继续讲地方政府。
唐代中央政府的组织似较汉代进步了,但以地方政府论,则唐似不如汉。唐代已渐渐
进到中央集权的地步,逐渐内重而外轻。中央大臣,比较汉朝要更像样些,但地方长
官则较汉为差。中国历史上的地方行政,最像样的还该推汉代。
唐代地方行政最低一级为“县”,和汉代一样。唐玄宗时,全国有一千五百七十三个
县,比汉代多出两百多县。县级以上为“州”。唐之“州”与汉“郡”是平等的。州
设刺史。在汉最先本为检察官,唐刺史则为地方高级行政首长。唐代有三百五十八州
,较汉代郡数多两倍余。唐县分上、中、下三等“六千户以上为上县,六千户以下、
三千户以上为中县,三千户以下为下县。汉县仅分二级:万户以上为大县,其长官称
“令”。万户以下为二级县,其长官称“长”。可见唐代的县比汉县为小。唐代的州
也分上、中、下三级:十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二万户以下为下州。
这较诸汉郡,相差更远。汉郡户口在百万以上的并不少。即此可见唐代地方长官,其
职权比重,较之汉代差逊甚远。
其次是地方长官之掾属。在汉代由郡太守、县令长自行辟署任用,唐代则任用之权集
中于中央之吏部。州县长官无权任用部属,全由中央分发。任地方官者,因其本身地
位低,不得不希望升迁,各怀五日京兆之心。政府亦只得以升迁来奖励地方官。于是
把州县多分级次,由下到中,由中到上,升了几级,还如没有升。不像汉代官阶上下
相隔不甚远,升转亦灵活。由县令升郡太守,便是二千石,和中央九卿地位相垺。汉
制三年考绩一次,三考始定黜陟;因阶级少,升迁机会优越,故能各安于位,人事变
动不大,而行政效率也因之提高。唐代则迁调虽速,下级的永远沉沦在下级,轻易不
会升迁到上级去。于是在官品中渐分清浊,影响行政实际效力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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