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论3

贡献者:不明行者 类别:简体中文 时间:2016-10-28 21:51:35 收藏数:14 评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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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一些正义观在某种程度上的一致,并不是一个有活力的人类社会的唯一的先决条件。还有其
他一些基本的社会问题,尤其是有关协调、效率和稳定的问题。例如,个人的计划必须相互配合,
以便使他们的活动协调一致,使他们的计划都能完成,而不会使任何人的合法期望严重受挫。此外,
这些计划的执行应能以有效的、符合正义的方式导致社会目标的实现。最后,社会合作安排必须是
稳定的,它必须多少得到人们的正式同意,它的基本规则必须得到人们的自觉遵守;如果出现违反
情况,应有保持稳定的力量以防止进一步的违反,并帮助恢复原有安排。这三个问题显然是与正义
联系在一起的。如果对什么是正义的和什么是不正义的没有某种程度的一致,那么,个人想要有效
地协调他们的计划,以确保互利安排得到维护,显然是比较困难的。不信任和不满破坏了友好关系;
猜疑和敌意诱使人们采取了他们本来可以避免的行动。因此,虽然正义观的独特作用是明确规定基
本权利和义务并确定恰当的分配份额,但是某个正义观在这样做时所用的方式必然要影响到效率、
协调和稳定问题。一般地说,我们不能仅仅根据分配的作用来评价某种正义观,不管这种作用对于
认识正义概念是多么有用。我们必须考虑它的更广泛的联系;因为尽管正义具有某种优先地位,是
体制的最重要的美德,但在其他条件相等时,一种正义观由于产生了更合意、更广泛的效果从而比
另一种正义观更为可取,这种说法仍属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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