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4

贡献者:游客139208325 类别:简体中文 时间:2021-03-19 17:26:08 收藏数:25 评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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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场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无人继承的遗产处理:无人继承的遗产又无人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共事业;
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有集体所有制所有。
限定继承: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不分,继
承人资源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清拆债务优先与执行遗赠: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债务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清偿税款债务的顺序和比例: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
实际价值不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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