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十五年-摘抄

贡献者:游客129551465 类别:简体中文 时间:2019-10-25 14:27:16 收藏数:11 评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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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立储这个问题上,万历犯了很多错误。他的第一步是册封郑氏为皇贵妃,位于皇后之下而在其他妃嫔之上。
子以母贵,常洵超越常洛而立为皇储,就可以顺理成章。然而在绝大部分文臣看来,这是以幼凌长,自然不合于伦
常之道。万历本人也同样找不到充分的理由以公开自己的意图,他只能找出种种借口来拖延。第一个借口是常洛年
纪太小,经不起各种典礼的折磨;第二个借口就是上面所说的立储大计属于皇帝的职权,不容许任何人加以干扰逼
迫。在和廷臣往来争辩之际,他又突然别作心裁,同日册封三个儿子为王而不册封太子。臣僚们不接受这个办法,
他又找出了第三个借口,即皇后年纪尚轻,仍有生育的可能;如果皇后生下儿子,那就是当然的太子而用不着任何
争议了。这种种借口既表明了他缺乏信用,也暴露了他没有气魄,因而官员们的抗议也决不会就此偃旗息鼓。这种
僵持的局面,应该看作本章一开始所说的“宪法危机”,因为僵局之不能打破,原因不在于法律。法律的问题始终
没有被人提起,即皇帝如果一定要废长立幼,他并不是找不到理论上的依据。假如我们的帝国真正能够实行法治,
而继承皇位这个问题又由一个具有独立性的法庭来作出判决,那么皇帝委托律师根据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来作辩护,
他是很有胜诉的可能的。
第一,常洛并不天生即具有继承大统的权利,他的几个弟弟也同样没有这种权利。皇帝的儿子在被册封以前统统没
有名义,否则就用不着特别举行封太子或封王的典礼了。第二,立长而不立幼,只是传统的习惯,而不是强制性的
法规,这在永乐登极之后更为明显。他以太祖洪武皇帝第四子的身分,用“清君侧”的名义,从他的侄子建文皇帝
手中夺得了皇位,而根本不考虑他的二哥和三哥两房的优先继承权。所以在二百年之后还要坚持继承皇位必须按出
生次序,就等于否定了永乐皇帝的合法性。第三,根据太祖洪武皇帝的规定,嫡子有继承皇位的优先权,可见皇子
的地位决定于其母亲的地位,而出生年月乃属次要。常洛之母为恭妃,常洵之母则为皇贵妃,前述子以母贵的原则
在祖训前仍然大可商酌。第四,如果万历非立常洵不可,他还可以废去孝端皇后而立郑氏,使常洵成为名正言顺的
嫡子。在本朝历史上,宣德、景泰、成化、嘉靖四朝都有废后之举而并未因此发生政治波澜。 为什么万历在这个
问题上没有采取更为强硬的立场,例如坚决地公开宣布他的主张,而且一口咬定立储大计属于他的权力范围,不容
旁人置喙,而且进一步以意图不能实现即自动退位作为威胁,这都已经无法找到答案了。也许有一条理由可以作为
解释,即本朝不是以法律治理天下臣民,而是以“四书”中的伦理作为主宰。皇帝和全国臣民都懂得父亲对儿子不
能偏爱,哥哥对弟弟负有教导及爱护的义务,男人不能因为宠爱女人而改变长幼之序。正因为这些原则为天下人所
普遍承认,我们的帝国才在精神上有一套共同的纲领,才可以上下一心,臻于长治久安。如果仅仅凭法律的条文作
为治国的依据,则我们立国的根本就成了问题,一千多个县很难以父母官的身分领导他治下成千成万的庶民。所以
,万历要弃长立幼的企图,纵使在法律上有可以左右迁就之处,但在坚持传统观念的臣僚心目之中,却早已不直于
纲常伦理。臣僚们从来没有听说法律的施用可以与圣贤的教导相违,即使是皇帝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在这样强大
的道德和舆论的压力之下,他在公开场合不得不发表违心之论,否认他有弃长立幼的企图。
2.多少年来,文官已经形成了一种强大的力量,强迫坐在宝座上的皇帝在处理政务时摈斥他个人的意志。皇帝没
有办法抵御这种力量,因为他的权威产生于百官的俯伏跪拜之中,他实际上所能控制的则至为微薄。名义上他是天
子,实际上他受制于廷臣。
3.这种局面不打破,文官的双重性格发展得越来越明显,这也是精神与物质的分离。一方面,这些熟读经史的人
以仁义道德相标榜,以发挥治国平天下的抱负为国家服务,以自我牺牲自许;一方面,体制上又存在那么多的罅隙
,给这些人以那么强烈的引诱。阴与阳的距离越来越远,找出一个大家都同意的折衷办法也越来越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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