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七天无理由退货规范(1)

贡献者:施蕊 类别:简体中文 时间:2019-07-16 11:51:56 收藏数:42 评分:0
返回上页 举报此文章
请选择举报理由:




收藏到我的文章 改错字
第一条 买家在签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对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并符合完好标准的商品,可发起七天无理由退货申
请。第二条 选择无理由退货的买家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向淘宝网卖家发出退货申请(自物流显示签收商
品的次日零时起计算,满168小时为七天)。第三条 买家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第四条 淘宝网要求支持七天
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卖家单方或买卖双方约定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行为无效。鼓励卖家向买家提供更优于淘
宝网要求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要求。第五条 买家进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时,若商品卖家包邮,买家仅承担退回邮费;
若商品未包邮或系卖家附条件包邮的,买家部分退货致使无法满足包邮条件的,由买家承担所有邮费。双方另有
约定的从约定。买家存在滥用会员权利行为的,所有运费均由买家承担。第六条 赠品遗失或破损、发票遗失不
影响商品退货;赠品破损或遗失作折价处理,发票遗失由买家承担相应税款。第七条 适用情形:不支持“七天
无理由退货” 一、买家定作的,定制类商品;个性定制、设计服务;二、鲜活易腐类商品;鲜花绿植、水产肉
类、新鲜蔬果、宠物;三、在线下载或者买家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网游、话费、数字阅
读、网络服务、电子凭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订阅的报纸、期刊;五、服务类商品;本地服务、代购服务;
六、闲鱼市场个人闲置类物品;七、二手、竞拍商品;
声明:以上文章均为用户自行添加,仅供打字交流使用,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声明!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文章热度:
文章难度:
文章质量:
认证文章
说明:系统根据文章的热度、难度、质量自动认证,已认证的文章将参与打字排名!

本文打字排名TOP20

登录后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