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法律常识手册(3)

贡献者:对方正在输入中 类别:简体中文 时间:2019-07-02 15:24:18 收藏数:113 评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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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区、乡、镇法律服务站(所)能够直接办理公证业务吗?
根据司法部的有关规定,法律服务站(所)可以办理律师公证的一部分辅助性工作。法律服务站(所)进行
的公证辅助性工作是指宣传公证基本常识,联系、介绍公证事项,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正的文书,协助了了解经
过公证的经济合同履行情况以及公证处委托办理的其他有关公证的具体事务,如送达公证文书等。但法律服务站
(所)不能直接办理公证,只能公证处才能办理公证业务。
8.律师见证可以替代公证吗?
当然不可以。因为律师见证是指律师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律师的名义对具体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的真实
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例如,甲乙二人订立一买卖合同,为证明该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而找到了某律
师事务处的张律师在订立合同时给予见证。律师见证是以律师的名义所进行的证明活动,而公证事项却是由公证
机构办理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任何个人、非公证机构均不得从事公证活动,因此,律师见证绝对不是公证
活动。另外,律师见证如果经人民法院认定,尽可以作为一般的证据使用,而公证具有法定的证明效力,有些公
证文书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有些公证证明成为某些法律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
可见,尽管律师见证与公证都是对具体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的证明活动,但二者在主
体和法律效力方面都是完全不同的,不可将二者混淆起来,律师见证更不能代替公证活动。所以,上面所述张律
师对甲乙所订立的买卖合同的见证并不是公证,不具有公证的法律效力。
9.如何申请公证法律援助?
我们大多数人对如何办理刑事和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已经有了较多的了解,而对公证事项的法律援助却知之
甚少。其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也就是说
,如果是经济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在办理公证事项时,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在申请公证事项时,也可以申请法律援
助。在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援助时,当事人需要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经过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由法律援助中心出具指定公证机构提供法律援助的通知书,公证机构
据此可给当事人予以减收或免收相应的公证费。
10.什么是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
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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