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纽约 黑夜巴黎 文/王文华

贡献者:精小妖 类别:简体中文 时间:2018-09-10 11:36:14 收藏数:59 评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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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赶些什么?我耗尽青春用尽全力,拼命追求身外之物,结果我真的比别人有钱、有名吗?更重要的,
我真的因此而快乐吗?远方有广阔的地平线,为何我还在原地摇过时的呼啦圈?
纽约和巴黎,代表了我人生的两个面向。纽约是白天,巴黎是黑夜。纽约是前半生,巴黎是下半场。
三十五岁之前,我认定纽约是世上最棒的城市。我在加州念研究所,毕业后迫不及待地去纽约工作。一做五年,
快乐似神仙。我爱纽约的原因跟很多人一样:她是二十世纪以来世界文化的中心。丰富、方便。
靠着地铁和出租车,你可以穿越时间,前后各跑数百年。人类最新和最旧、最好和最坏的东西,纽约都看得见。
所以在纽约时,我把握每分每秒去体会。白天,我在金融机构做事,一天十小时。晚上下了班,去NYU学电影,
一坐四小时。在那二十多岁的年纪,忙碌是唯一有意义的生活方式。活着,就是要把自己榨干,
把自己居住的城市,内外翻转过来。
这种想法并不是到纽约才有的。其实从小开始,台湾人就过着纽约生活。纽约生活,
充满新教徒的打拚精神和资本主义的求胜意志。相信人要借着不断努力,克服万难、打败竞争。活着的目的,
是更大、更多、更富裕、更有名。权力与财富,是纽约人的两个上帝。而能帮你走进天堂的鞋,
就是事业、事业、事业。
在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活方式,为了保持领先,每个人都在赶时间、抢资源。进了电梯,明明已经按了楼层的钮,
那灯也亮了,偏偏还要再按几下,彷佛这样就可以快一点。出了公司,明明已经下班了,却还要不停讲手机,
遥控每一个环节。在纽约,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甚至赶尽杀绝。在纽约,没有坏人,只有失败者。
台湾,是不是也变成这样?
每一件事,都变成工作。上班当然是工作,下班后的应酬也是工作。有人谈恋爱是在工作,甚至到酒店喝酒、
KTV狂欢,脸上都杀气腾腾,准备拚个你死我活。
我曾热烈拥抱这种生活,并着迷于这种因为烧烤成功而冒出的焦虑。这种焦虑让我坐在椅子边缘,
以便迅速地跳起来闪躲明枪暗箭。这种警觉性让我练就了酒量和胆量、抗压性和厚脸皮。但也养成了偏执和倔强、
优越感和势利眼。在纽约时我深信:能在这里活下来的,都是可敬的对手。黯然离开的,统统是输家。
人生任何事,绝对要坚持到底。半途而废的,必定有隐疾。在这不睡的城市,每天我醒来,带着人定胜天的活力,
跟着法兰克辛纳屈唱〈纽约?纽约〉:如果你能在纽约成功,你可以在任何地方成功!是的,在纽约,
现代的罗马竞技场,我要和别人,以及自己,比出高低。
这套想法,在我三十五岁以后,慢慢改变。
第一件动摇我想法的,是父亲的过世。我父亲一生奉公守法、与人为善。毫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地像城堡。
七十二岁时,他得了癌症、引发中风,经历了所有的痛苦和羞辱。他一生辛勤工作、努力存钱、
坚信现在的苦可以换得更好的明天。我们也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用在纽约拚事业的精神照顾他。
但两年的治疗兵败如山倒,最后他还是走了。父亲逝世的那天,我的价值系统崩溃了。
我一路走来引以为傲的纽约精神,没想到这么脆弱。
不止在病床,也在职场。当我在企业越爬越高,才发现资本主义在职场中也未必灵验。上过班的都知道,
很少公司真的是开放市场、公平竞争。大部分的同事都觉得你不是朋友、就是敌人。职场上伟大的,未必会成功。
成功的,有时很渺小。很多人一辈子为公司鞠躬尽瘁,最后得到一支纪念笔。那些卷款潜逃的,反而变成传奇。
慢慢的,我体会到:世上有一种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更高、更复杂的公平。人生有另一种比功成名就更幽微、
更持久的乐趣。那是冲冲冲的美式资本主义,所无法解释的。
我能在哪里找到那种公平和乐趣呢?我想过西藏、不丹、非洲、纽西兰。然后,我注意到法国。
住纽约时,法国是嘲讽的对象。身为经济、科技、和军事强权的美国,谈起法国总是忍不住调侃一番。
法国是没落的贵族,值得崇拜的人都已作古。法国人傲慢,高税率让每个人都很慵懒。动不动就罢工,
连酒庄主人都要走上街头。
搬回台湾后,普罗旺斯、托斯卡尼突然流行。我看了法兰西斯?梅思的《美丽的托斯卡尼》,
其中一句话打动了我:在加州,时间像呼拉圈。我扭个不停,却停在原地。在托斯卡尼,
我可以在地中海的阳光下,提着一篮李子,逍遥地走一整天。
是啊!我在赶些什么?我耗尽青春用尽全力,拚命追求身外之物,结果我真的比别人有钱、有名吗?更重要的,
我真的因此而快乐吗?远方有广阔的地平线,为何我还在原地摇过时的呼拉圈?
当我重新学习法国,我发现法国和美国代表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美国人追求人定胜天,凡事要逆流而上。
法国人讲究和平共存,凡事顺势而为。纽约有很多一百层的摩天大楼,巴黎的房子都是三百年的古迹。
纽约不断创新,巴黎永远有怀旧的气息。巴黎人在咖啡厅聊天,纽约人在咖啡厅用计算机。纽约有人潮,
巴黎有味道。纽约有钞票,巴黎有蛋糕。
不论是政府或个人,法国人都把精神投注在食、衣、住、行等身内之物。就让美国去做老大哥吧。要征服太空、
要打伊拉克、要调高利率、要发明新科技,都随他去。法国人甘愿偏安大西洋,抽烟、喝酒、看足球、搞时尚。
当美国人忙出了胃溃疡,法国人又吃了一罐鹅肝酱。
讲到吃,法国有三百种起司、光是波尔多就有五十七个酒的产区。晚上六点朝咖啡厅门口一坐,
一杯红酒就可以聊三个小时。九点再去吃晚餐,一直吃到隔天凌晨。他们在吃上所花的时间,
跟我们上班时数一样。但讽刺的是:他们没有AllYouCanEat。
吃很重要,但也要会挑时间,朋友介绍我去试一家法国餐厅,提醒我他们礼拜二、四晚上休息。为什么?我问。
他说:因为主厨要回家看足球。
聪明的主厨懂法律。法国法律规定一周工作最多三十五小时,大部分的人一年有五周的假期。
而美国人把加班当作自己有价值的表示,度假时还拿着手机回E-mail。法国人比美国人会玩。
每年六月的巴黎音乐节,从午后到深夜,几百场露天音乐会在各处同时举行,人多到地铁都暂停收费。
每年十月的白夜,平日入夜就打烊的店面,彻夜营业到清晨七点。每年夏天,
巴黎市政府在塞纳河右岸布置了三段、总长一.八公里的人工海滩。细砂、吊床、躺椅、棕榈树,
自然海滩有的景致这里都有,让没有钱去海边度假的民众,也可以享受到海滩风光。
当然,法国这么深厚的文化,不可能只从吃喝玩乐而来。美国人读书,为了考证照。法国人读书,为了搞情调。
每年十月的读书节,大城市的火车站内,民众轮流上台朗诵诗句。书店营业到天明,整晚有现场演奏的乐曲。
美食书展选在铜臭味最重的证券交易所举办。小镇书展的书直接长在树上,读者必须爬到树上,把书摘下来品尝。
一直跟着美国走的台湾人,会心动吗?
我心动了。十一月我到巴黎,一位法国朋友来接待我。临走前我问他:明天你要干嘛?
我要去银行。
然后呢?我问。
我不懂你的意思……
对我来说,去银行是吃完午饭后跑去办的小事。对法国人来说,这是他一天全部的行程。
法国人总是专心而缓慢的,每天把一件小事做好。
这样的生活,对美国或台湾人来说,实在是太颓废了。的确也是。法国失业率接近10%,
高税率让雇主宁愿打烊休息,免得帮员工缴税。巴黎闹区纸醉金迷,但郊区的少数民族却没有工作机会。
这些都是黑暗面,但对于每日被强光烤焦的台湾人,阴暗也许提供了喘息空间。生命的终点都一样,
有钱人的丧礼只是比较多人上香。不断的追赶只是提前冲向谢幕,为什么不把时间花在慢慢为生命暖场?
你不需要一辈子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你可以偶尔伸伸懒腰、安步当车。
我从巴黎回来,台北并没有改变。关了两周的手机再度响起,一通电话找不到我的人会连续狂call十通。
和朋友见面,他很关心地问我:好了,你现在工作也辞了、欧洲也去了,接下来有什么projects?
Projects?多么纽约的字眼。
我真想说:好好生活,不就是人生最大的project?但我知道在熙来攘往的台北街头,
在不到四十岁的年纪,这样说太矫情了。况且,我今天之所以有钱有闲享受法式生活,
不也正因为我曾在美式生活中得到很多利益?我仍热爱工作、热爱纽约,
但已不用像二十岁时一样亦步亦趋、寸步不离。
所以我说:我还是会早起,白天努力写作。但到了晚上,我想关掉手机。
世界少了我,其实无所谓。但我少了我,还剩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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