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叶县人民检察院

贡献者:游客16821326 类别:简体中文 时间:2017-03-13 11:19:19 收藏数:168 评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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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拘役三个月,
并处罚金3000元(所判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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