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要点

贡献者:游客19681112 类别:简体中文 时间:2025-08-19 05:59:24 收藏数:133 评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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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约与承诺
根据规定,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
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根据规定,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做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不得撤销
要约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
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合理准备工作。
根据规定,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既承诺生效
前到达要约人。
根据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
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根据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
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承诺外,该
承诺有效。
根据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
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
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2合同的成立
根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
根据规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
外,该代表向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③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
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债务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
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回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
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同时履行抗辩权
根据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3先履抗辩权:根据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
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4保证
根据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务合同内容:①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
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②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③债权人和债务人
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5定金
①根据规定,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是成立。
②根据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根据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权
请求返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
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当事人一方已经部分履行合同,对方接受并主张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比例适用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方主张按照合同整体适用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部分未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除外。
⑤根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定金不足
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⑥因不可抗力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是预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
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6违约责任
①根据规定,当事人的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或者约定
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
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做、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
②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
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因违约
可能造成的损失。
③根据规定,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合同当事人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买卖合同
①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②根据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商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
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标的物需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
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有买受人承担。
③根据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
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④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 将标的物的数量或品质不符合约定的情
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⑤根据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对的数量或质量不符
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
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由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2
年的规定。
8租赁合同
①根据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
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③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④根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
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⑤根据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
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
人可以解除合同。
⑥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
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⑦根据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租金期限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
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期不满1年的,
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1 年以上的应当在没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1年的,
应当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根据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间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⑩根据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
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利但是:①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不得
优先购买;②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承租人不得优先购买。③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
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
应当在拍卖日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9融资租赁合同
①根据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②根据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再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
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可以请求解除融资
租赁合同:①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的;
②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额期限和数额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
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解除合同。
③合同对于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明确约定的,但承租人欠付租金达到两期以上,或者数额
达到全部租金的15%以上,经出租人催告红藕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④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致使
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其他情形。
3根据规定,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4根据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
租赁物所有权归出租人。
5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仅需想出租人支付象征性价款的,视为约定的租金义务履行
完毕后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
6根据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采用合同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
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7根据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仍应向出租人支付
相应租金。
借款合同
1根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
并计算利息。
根据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限计算利息。
民间借贷的利息于利率根据规定,借期内①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但双方约定的
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背的除外。
4根据规定,民间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1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
为限。
5根据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
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
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赠与合同
根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予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
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12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①根据规定,承包人享有的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②根据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自发包人
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普通合伙人
①根据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②根据规定呢个,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
合伙人协商确定,已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由全体合伙人协商
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③根据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④根据规定,除合伙人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期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
财产份额时 ,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⑤根据规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⑥根据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
人有优先购买权,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⑦根据规定,合伙人以期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
一致同意,出质无效,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以下事项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①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②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③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④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⑦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期债,应先以期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⑧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合
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有合伙人平均分担。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①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
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已发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
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当然退伙以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16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发生不正当行为
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值日出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
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有限合伙人
11根据规定,如果某一合伙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依照既定比例所应承担的书,该合伙人有权就超
过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
12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
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13根据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的无关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
分取的收益 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14当然退伙
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该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
③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被宣告破产
④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⑤合伙人在或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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