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如何做好庭审记录工作

贡献者:miho32 类别:简体中文 时间:2016-08-18 23:11:50 收藏数:203 评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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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同时也是各个环节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在如今纠纷日趋增多的情形下,
书记员工作的好坏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办案质量的优劣。
结合《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之规定,我认为书记员的庭审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
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和庭后文书制作,三个部分紧紧相连,相互影响,共同决定着案件的最终质量。
一、庭前准备工作
接到起诉材料时,首先应认真审查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如不符合,便告知当事人及时补齐,以免增加当事人诉累。
如遇到不清楚的地方,及时翻阅相关法条或向法官请教,在法定期限内答复起诉人。确定立案受理后,应及时
通知被告应诉,对于一些离婚等简单的案件,尽量组织双方庭前调解,如此可以将一些矛盾不深的纠纷提前调解
结案,同时也可以了解案情和双方的争议所在,为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
二、庭审记录工作
庭审笔录是记录法庭审理全貌的书面材料,是最重要诉讼笔录。庭审笔录不但是法官判决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
考验书记员司法水平的重要方面。我认为,一份优秀的庭审笔录应当满足客观、准确和规范三个基本条件,即
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庭审原貌,准确无误地记录下诉讼参与人的诉辫意见,还有格式规范语句通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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