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则概念二

贡献者:游客132812961 类别:简体中文 时间:2020-02-20 14:17:39 收藏数:770 评分: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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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的实施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
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13,放火罪(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司财物,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4,决水罪(刑法第114条,115条第1款),是指故意决溃蓄水或者防水堤坝,
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5,爆炸罪(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是指故意使用爆炸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6,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投毒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7,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是指故意使用放火,
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8,失火罪(刑法第115条第2款),是指行为人因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9,过失决水罪(刑法第115条第2款)是指由于过失造成水利设施被破坏,
引起水患,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0,过失爆炸罪(刑法第115条第2款),是指由于过失引起爆炸事故,
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1,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过失投毒罪,刑法第115条第2款),
是指由于过失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2,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第115条第2款),
是指由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
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3,破坏交通工具罪(刑法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
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
已经或者足以使上述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4,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
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
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已经或者足以使火车,汽车,
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颠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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