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评论:用法治之剑守护“自己人”

贡献者:小耳朵nice 类别:简体中文 时间:2019-03-14 17:30:37 收藏数:11 评分:0
返回上页 举报此文章
请选择举报理由:




收藏到我的文章 改错字
民营经济是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在我国经济体系中,民营经济的重要性被描述为“五六七八九”,
在有些地方,这个数字甚至是“六七八九十”。民营经济如果“感冒”,宏观经济必然“吃药”。
如此举足轻重的民营经济,近来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用民营企业家自己的话说,
是遇到了“三座大山”——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更让他们忧心的是,此前在司法实践中,
很多案件初查时对罪与非罪的界限不够明确,一些民营企业家有时会被做有罪推定,
或者证据不充分就被立案逮捕,严重影响企业发展,严重打击企业家信心。
对于这个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去年11月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讲得十分明确。他指出,
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时需要企业经营者协助调查,这种情况下,要查清问题,
也要保障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
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总书记的讲话,让民营企业家感到暖心。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努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
安心和放心都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安心+放心”也必将带来更多“信心”。
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部长通道”谈到保护民企时则强调,“凡是刑事法律
没有规定为犯罪的,一律不得作为犯罪追究。要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凡属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
一律做无罪处理”;“决不能因为经营活动中一些小的瑕疵和不规范行为而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这些都为民营企业送上了“利好”“福音”和“定心丸”。
保护民营经济就是保护市场经济,关心民营经济就是关心民生经济。讲政治、顾大局,
就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民企和民营企业家。我们要理直气壮地用法治之剑,守护好我们的“自己人”。
声明:以上文章均为用户自行添加,仅供打字交流使用,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声明!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文章热度:
文章难度:
文章质量:
说明:系统根据文章的热度、难度、质量自动认证,已认证的文章将参与打字排名!

本文打字排名TOP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