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范文

贡献者:祖宗 类别:简体中文 时间:2018-06-12 15:33:05 收藏数:53 评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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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保障城市安全
近年来,我国城市突发事件频发,暴雨水漫京城,南方冰雹屋倒房塌,这些事件不仅危害城市居民生命财产
安全,更干扰了社会稳定发展的大好前景。究其原因,既有气象部门预警措施缺位,又有救灾抢险队伍互不统
属,更有突发问题无人负责。因此,要保障城市安全,必须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加强应急预警体系建设。《左传》云:“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敢以此规。
”突发事件传统处置工作主要是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对和处置,是在无准备或准备不足状态下的仓促抵御,具
有很大的被动性,处理成本高,灾害损失大。现代应急管理则强调管理重心前移,预防为主、防备在先,强调
做好应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确保以最快的速度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与资源,有力、有
序、有效地控制事态,化解危机,转危为安,把损失降到最低。因此,要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
反应系统,加强专业救灾抢险队伍建设,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制度,搞好培训和预案演练,全面提高国家和全社
会的抗风险能力。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协同应对,快速反应,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孙权有言:能用众力,则无敌于天下矣;能用众智,则无畏于圣
人矣。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中,我们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牢固树立应急管理工作“一盘棋”思想
,组织和调动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形成政府统一指挥、各部门协
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做到上下共管理、工作齐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
识和责任意识,不仅要加强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管理,落实好自己负责的专项预案,还要按照总体应急预案的
要求,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明确各方面职责,确保一旦有事
,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
健全体制,明确责任,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梁启超曾经指出:“人生须知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有尽责
的乐趣。”应急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工作难度大,要求各级分管领导切实把应急管理工作摆上重要
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解决,真正履行好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
人”的职责,一旦有事,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要重点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高
于一切,成就源于付出”的理念。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更新理念、狠抓落实,把加强应急
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把人力、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政府的根本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减少损失。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是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
各级政府必须加强建设应急体系,才能确保城市居民安全生活与经济繁荣发展的美丽前景。
让法治思维深入城市血脉
“法者,天下之仪也。”法律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保护伞,也是维护城市主体合法权益的定盘星。法治思维犹
如血液,流经城市这个躯体的方方面面,融入到遍布城市的血脉之中。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要坚定不移的推
进法治进程,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中,奠定城市发展的坚实地基。
法治思维能规范社会主体弘义行善。无论是“老人跌倒扶不扶”,还是“嫖宿幼女罪的废止”,抑或是“收买
妇女儿童一律按犯罪论处”。在一系列法律事件的背后,都深刻的凸显出:一个法律制度的善与恶对社会主体
行为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其旧时的、愚昧的法律思维很大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形成“坏人得
利、好人受罪”的恶性风气。因此,要形成善的法治思维,坚决用法律的手段和途径维护我们每个社会人的权
利,让罪恶得到应有的审批,让良善得到肯定的褒奖。这才是社会和谐的应有之义。
法治思维能规范政府主体依法行政。当前,不少政府官员存在着“人治”思维,抱着“权利大于天”,“老子
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的态度。各地曝出的钓鱼执法、强拆民居事件,是缺少法治思维的集中体现。凡此种种,
不仅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更割裂了党群、干群关系,不利于党的执政能力
和执政水平的现代化。可见,法治思维对政府主体的建设,对构建法治政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要坚决
落实立法、司法、执法各个环节的法治思维,让法治思维成为政府人员办事服务的根本指针。
法治思维能规范市场主体遵循规则。从我国企业越来越多的主动起诉国外企业;到位企业减税减负、营造良好发
展软环境;再到对打车软件运营商的整治,都折射出我国市场主体的行为在法治思维的轨道上,呈现出良性的发
展态势。市场主体往往存在着趋利避害的思想,在利益驱动的前提下,走入违法违规的死胡同中,这不仅对市
场主体本身是一种伤害,无形中也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市场规律的正常运行。这就需要运用法治思维规范
市场主体行为,营造公平有序、健康向上的发展环境。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常驻人口城镇化率已超过50%。面对城镇化进程中的诸多“无法”行径,我们
要切实加强法制建设,让法治思维深入城市血脉,用法治思维引导人们走健康积极的发展道路,要求社会主体弘
义行善、政府主体依法行政、市场主体遵循规则。否则,就算为城镇化披上了一层光鲜亮丽的外衣,也经不起法
律缺失带来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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