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开庭审理普通程序

贡献者:PrinceLove 类别:简体中文 时间:2018-05-05 11:25:52 收藏数:1445 评分: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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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庭前的准备
1.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将传票和出庭通知书交回附卷;
已报到的证人到指定地点等候传唤,证人不得参加旁听,证人与证人之间不能在一起。
2.书记员(站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准发言、提问;
(4)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关闭无线通讯工具。
3.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
(审判长率合议庭人员从法官通道纵队步入审判台就坐)
4.书记员:坐下,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如有缺席人员应当说明),
准备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二、正式开庭活动
5、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开庭。
6、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当事人是法人的,核对法人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系近亲属的,核对与当事人的关系。
委托代理人系律师,核对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要求出示律师执业证和宣读委托书及代理权限)。
7、原告对被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8、被告对原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9、第三人,对原告方,被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0、审判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经核对无误,且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没有异议,
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被告(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公告送达)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院传票送达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0条的规定,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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