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士与市民之间-《法官因何错判》秋山贤三 著

贡献者:WatteLi 类别:简体中文 时间:2023-01-25 23:03:08 收藏数:1 评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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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官相比,律师或多或少离市民更近些,直接联系也更为紧密。前来事务所的咨询者基本都处在人生
一个艰难的时刻。例如,自己的公司只能拒付票据,却又担心债权者会蜂拥而至,自己会受到人身威胁,
甚至担心到几乎想趁夜外逃。还有一脸焦虑的父母前来咨询,孩子做坏事被逮捕,该如何是好。法官作为
最终判决者,在整个事件的解决中至关重要。然而,法官面对事件当事人,只能借审理或审问的机会提问,
阅读记录,依照法律程序思考,公平地作出判决,这便是法官的工作。一旦出现不解之处、疑问之点,难免
有隔靴搔痒之感,却又无法直接询问当事人,只得间接要求检察官与辩护人进一步说明。此时,便会产生
不甚了解普通市民现实情况的误会,恐怕就会导致错判。法官“最后的避难所”就是“检察官负有举证责任”
的原则。简言之,在刑事审判中,被告有罪的举证责任在检方,所以,一旦法官认为检察官并未提供“超过
合理怀疑程度的证明”,那么便可作出无罪判决。因此,法官必须认定检察官在起诉事实中是否尽到举证责任,
一旦宣告有罪,法官就必须作出适当的量刑。法官与律师在市民社会中各有分工,只有各司其职,方能为健全
的市民社会作出贡献。这便是日本法官、律师与市民之间“应有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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