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为有不为

贡献者:ssudng826 类别:简体中文 时间:2022-01-20 19:07:18 收藏数:16 评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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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就是“做”。应该做的事,必须去做,这就是“有为”。不应该做的事必不能做,这就是“有不为”。
在这里,关键是“应该”二字。什么叫“应该”呢?这有点像仁义的“义”字。韩愈给“义”字下的定义是
“行而宜之之谓义”。“义”就是“宜”,而“宜”就是“合适”,也就是“应该”,但问题仍然没有
解决。要想从哲学上,从伦理上,说清楚这个问题,恐怕要写上一篇长篇论文,甚至一部大书。我没有这个
能力,也认为根本无此必要。我觉得,只要诉诸一般人都能够有的良知良能,就能分辨是非善恶了,就能知道什么
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了。中国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可见善恶是有大小之别的。
应该不应该也是有大小之别的,并不是都在一个水平上。什么叫大,什么叫小呢?这里也用不着烦琐的论证,
只须动一动脑筋,睁开眼睛看一看社会,也就够了。小恶、小善,在日常生活中随时可见,比如,以公共汽车
上给老人和病人让座,能让,算是小善;不能让,也只能算是小恶,够不上大逆不道。然而,从那些一看到
有老人或病人卡车就立即装出闭目养神的样子的人身上,不也能由小见大看出了社会道德的水平吗?至于
大善大恶,目前社会中也可以看到,但在历史上却看得更清楚。比如宋代的文天祥。他为元军所虏。如果他想
活下去,屈膝投敌就行了,不但能活,而且还能有大官做,最多是在身后被列入“贰臣传”,“身后是非
谁管得”,管那么多干吗呀。然而他却高赋《正气歌》,从容就义,留下英名万古传,至今还在激励着我们
全国人民的爱国热情。通过上面举的一个小恶的例子和一个大善的例子,我们大概对大小善和大小恶能够得到
一个笼统的概念了。凡是对国家有利,对人民有利,对人类发展前途有利的事情就是大善,反之就是大恶。
凡是对处理人际关系有利,对保持社会安定团结有利的事情可以称之为小善,反之就是小恶。大小之间
有时难以区别,这只不过是一个大体的轮廓而已。大小善和大小恶有时候是有联系的。俗话说:“千里
之堤,溃于蚁穴。”拿眼前常常提到的贪污行为而论,往往是先贪污少量的财物,心里还有点打鼓。
但是,一旦得逞,尝到甜头,又没被人发现,于是胆子越来越大,贪污的数量也越来越多,终至于:
一发而不可收拾,最后受到法律的制裁,悔之晚矣。也有个别的识时务者,迷途知返,就是所谓
浪子回头者,然而难矣哉!我的希望很简单,我希望每个人都能有为有不为。一旦“为”错了,
就毅然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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