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法律、管理学、公文写作与处理

贡献者:游客145867415 类别:简体中文 时间:2021-03-16 11:19:51 收藏数:110 评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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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主权原则
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
2.基本人权原则
人权是指人之为人的权利,人作为人维持其生存、形成独立人格,保持人的尊严、
完善自己的权利。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人权首先是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宪法》第 33 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2004 宪法修正案新增)。
3.法治原则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
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其核心思想在于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4.权力制约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从而保障公民权利
的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重要职权:
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
2.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3.对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
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则,它既包括公民权利对于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相互之间的制衡。
全国人大有权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
5.最高监督权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能力范围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权代理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
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
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1.管理技能的类型
2.管理层次与管理技能的关系
不同的管理者所要求的技能是不一样的,越是处于高层的管理人员,越需要更多地
掌握概念技能。而越是处于基层管理人员,越需要更多地掌握技术技能。而人际技能对
高、中、基层管理者是同等重要的。
1.一般规则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2.上行文规则
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
得抄送下级机关。
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
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3.下行文规则
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
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
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
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
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4.其他行文规则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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